索 引 号 XM00202-07-01-2024-061 主题分类 公共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文 号 厦自贸审〔2024〕40号
生成日期 2024-04-08
标 题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唐雨佳律师执业证书颁发的批复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唐雨佳律师执业证书颁发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4-08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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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雨佳:

       你报送的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和司法部令第112号《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十条、《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闽政文〔2018〕337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省级行政许可等事项受理审批流转规则的通知》(厦府办〔2020〕71号)等有关规定,经厦门市司法局审核,符合许可条件。经研究,同意颁发给你本人律师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3502201811073983),并受福建省厦门市司法局的监督管理。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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