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202-07-01-2025-016 | 主题分类 | 公共信息公开 |
发布机构 |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 | 文 号 | 厦自贸审〔2025〕22号 |
生成日期 | 2025-02-19 | ||
标 题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福建省嘉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换发建筑业企业相同类别资质二级临时证书的批复 |
福建省嘉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闽政文〔2018〕337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省级行政许可等事项受理审批流转规则的通知》(厦府办〔2020〕71号),以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4〕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核查,你司等单位注册人员数量及专业均满足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的三级资质标准要求。现准予你司等单位换发建筑业企业相同类别资质的二级临时证书(详见附件)。
附件:准予换证的建筑业企业情况表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