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202-07-01-2025-057 | 主题分类 | 公共信息公开 |
发布机构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 文 号 | 厦自贸审〔2025〕64号 |
生成日期 | 2025-06-12 | ||
标 题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建北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延续许可的批复 |
福建北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资质申报延续申报材料收悉。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导则》、《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闽政文〔2018〕337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省级行政许可等事项受理审批流转规则的通知》(厦府办〔2020〕7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等相关文件,经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审查:
技术负责人:李艳星(高工,建筑工程管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5人。职称人员: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6人,其中结构专业2人,电气专业2人,给排水专业2人。技术工人:中级以上30人。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符合要求的社保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综上,你司满足资质标准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企业临时(一年期)资质证书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5〕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准予延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许可。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