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202-07-01-2025-109 | 主题分类 | 公共信息公开 |
发布机构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 文 号 | 厦自贸审〔2025〕116号 |
生成日期 | 2025-08-26 | ||
标 题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厦门瑜璟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延续许可的批复 |
厦门瑜璟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资质申报延续申报材料收悉。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令)、《关于印发<交通、水利、通信工程企业资质并联审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许〔2014〕418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导则》、《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闽政文〔2018〕337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省级行政许可等事项受理审批流转规则的通知》(厦府办〔2020〕7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及厦门港口管理局审查:你司资产、技术装备、主要人员基本满足资质标准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企业临时(一年期)资质证书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5〕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准予延续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