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XM00202-07-01-2026-023 | 主题分类 | 公共信息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 文 号 | 厦自贸审〔2026〕23号 |
| 生成日期 | 2026-03-06 | ||
| 标 题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厦门兆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增项许可的批复 | ||
厦门兆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你司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增项申报材料收悉。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导则》、《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闽政文〔2018〕337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省级行政许可等事项受理审批流转规则的通知》(厦府办〔2020〕7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审查:
技术负责人:叶守瑜,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建造师,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5人。职称人员: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10人。技术工人: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30人。注册建造师叶守瑜个人业绩满足电力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的2项(类)技术指标。有符合资质要求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有符合要求的社保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综上,你司满足资质标准和福建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导则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准予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增项。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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