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202-01-01-2016-001 主题分类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
发布机构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11-03
标 题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能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3-11-03 15:35 来源: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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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设机构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设12个内设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一)办公室

承担管委会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宣传、 信息、督办、外联以及后勤保障等相关事务。协调区域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有关工作。

联系方式:蔡莹  0592-2621529

 

(二)党群工作部

负责管委会和区域内党群、精神文明、 宣传思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承担区域人才引进、储备以及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和落实有关人才政策,优化各类人才发展环境,做好特殊人员(境外、港澳台人员等)就业服务。 负责自贸区中方人员出国出境政审和出访管理工作。落实区域社 会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企业和员工的劳动关系。

联系方式:叶婕  0592-2621530

 

(三)政策法规局(知识产权局)

负责区域发展规划与功 能开发创新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负责研究起草涉及自贸试 验区的相关法规和规章,建立完善自贸试验区法治体系和多元化 纠纷解决机制。负责区域内行政执法监督和法治宣传工作。负责管委会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备案等工作。负责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研究工作。承担相关的国家安全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负责 拟订和实施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工作发展计划、规划、政策和法规。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 和服务等。负责知识产权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大专项的快速 确权、维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协调 涉外知识产权事务及组织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区内相关的两岸知识产权经济发展与金融合作。

联系方式:王晴  0592-2621681

 

(四)经济发展局(数字化促进局)

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 区域综合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牵头区域投资贸易便利化改 革,研究制定和实施投资贸易便利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改革措施, 落实改革试点任务。统筹规划区内项目建设和布局,负责有关项 目的立项、报批工作。负责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促进以及企业服务工作。联系协调口岸监管单位,负 责与市有关经贸部门的业务协作。落实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 负面清单等涉外经贸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指导、联系区域统计 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和实施数字自贸试验区发展规划和政策,建 立数字经济评价体系,探索实践数字经济相关标准规范。牵头开 展智慧园区建设和管理,协调区域内政务、企业等信息化、数字 化建设工作。负责推进数字技术与产业融合发展工作,促进产业 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统筹区内公共数据资源采集汇聚、建设管 理、共享开放、开发应用,推进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联系方式:陈斯勤  0592-2621557

 

(五)财政和金融服务局

负责深化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政 策研究,贯彻实施相关金融政策,组织协调金融领域的管理与服 务。负责区域开发建设资金的筹集、安排与调度,协调税收工作, 编制区域年度收支计划等。负责本级行政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预 算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监督。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

联系方式:林燕玲  0592-2622521

 

(六)规划建设局

负责区域内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建设、 市政园林等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区域内建设项目年度 投资计划及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立项、建设、维护等管理工作。 负责区域内口岸规划与建设、口岸营商环境优化、航运物流创新试点等方面的工作。

联系方式:何跃西  0592-2621526

 

(七)象屿园区管理局

负责自贸试验区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在象屿园区的具体执行,落实相关改革试点任务。联系、 协调驻区各单位。负责象屿园区的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和企业服 务,为园区内企业和相关机构提供指导、咨询和服务等。

联系方式:陈嵌雯  0592-5751061

 

(八)海沧园区管理局

负责自贸试验区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在海沧园区的具体执行,落实相关改革试点任务。联系、 协调驻区各单位。负责海沧园区的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和企业服务,为园区内企业和相关机构提供指导、咨询和服务等。

联系方式:黄  琳  0592-6892068

 

(九)高崎园区管理局

负责自贸试验区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在高崎园区的具体执行,落实相关改革试点任务。联系、 协调驻区各单位。负责高崎园区的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和企业服务,为园区内企业和相关机构提供指导、咨询和服务等。

联系方式:蔡文绮  0592-2620013

 

(十)空港园区管理局

负责自贸试验区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在空港园区的具体执行,落实相关改革试点任务。联系、 协调驻区各单位。负责空港园区的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和企业服务,为园区内企业和相关机构提供指导、咨询和服务等。

联系方式:杨德平  0592-7096670

 

(十一) 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局

保证国家政策 法规及有关规定在交易市场的实施。研究拟订有关交易市场的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交易市场的人员进出、商品进 出、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市场秩序、安全保密及相关工作进行 统一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交易市场的宣传推介,招商引资、产业发展、服务企业工作。

联系方式:杨德平  0592-7096670

 

(十二) 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应急管理局)

依法承担综合监管、综合执法任务,完善区域内综合监管和执法工作协调机制; 探索研究、实践综合监管和执法制度;建立以注重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的综合监管和执法模式;探索社会组织参与市场监管运 作机制;负责区域内市场(限知识产权)、文化、卫生等相关领 域的行政管理;根据省政府授权,承担相关领域的审批和行政执 法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区域内应急管理救援、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监管等应急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黄璇  0592-2622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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