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202-08-01-2026-019 主题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机构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文 号 厦自贸函〔2026〕32号
生成日期 2026-04-29
标 题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61074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61074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6-04-29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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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类别:A

 

市司法局:

在自贸区试点金砖国家跨境商事纠纷解决“厦门机制”,打造厦门金砖创新基地服务优势》(第2026107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厦门自贸片区承担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开展先行先试的重要职责。郑安安委员关于在自贸区试点“金砖国家跨境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议,对于提升片区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深化与金砖国家经贸合作具有积极的探索意义。我委收到该《建议》后,对相关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和梳理,有关内容已融入到厦门自贸片区商事纠纷调解试点工作中并加以推进。

二、措施与成效

(一)积极引进国家级机构,提升服务能级

厦门自贸委积极引进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中国贸仲、中国海仲、海峡两岸仲裁中心、中亚国际仲裁院等机构,在全国首发特别仲裁服务指引,出台专项服务政策,并推动中国海仲联合金砖国家及伙伴国10家机构发布《加强金砖国家法律服务合作 共同促进世界经济健康发展联合倡议》,在厦门建立金砖国家商事海事仲裁工作机制。2025年4月,促成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海丝中心落地厦门,该中心依托中国贸促会全球网络与专业资源,专注于商事海事纠纷解决,为片区跨境商事纠纷提供了强有力的国家级平台支撑。目前该中心已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完成认证,可依法受理相关纠纷。

(二)联合印发试点工作方案,构建市场化调解机制

2025年8月,厦门自贸委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在厦门自贸片区创新建立商事纠纷调解先行市场化解决机制试点工作方案》(厦自贸〔2025〕47号),旨在探索建立“调保结合、执行联动、部门协同”商事纠纷先行市场化解决机制,并明确提出试点更加灵活的涉外商事调解机制,为片区系统开展制度创新,培育专业化、国际化商事调解服务市场提供了政策框架和行动指引。

(三)创新“调解+仲裁”衔接模式,实现首案突破

厦门自贸委积极推动主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厦门市海丝国际仲裁促进中心,与本地专业调解机构构建程序衔接机制。2026年3月,该中心与厦门市经贸商事调解中心签署了“涉外独立调解员调解+特别仲裁衔接”合作备忘录,并于2026年4月16日成功办结首例案件。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跨境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特别是面向金砖国家的探索仍处于初期阶段,现有“调解+仲裁”等创新模式的市场接受度及专业化、国际化服务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与金砖国家间的合作网络与交流机制有待进一步夯实。下一步,我委将依托自贸区政策优势,深化与各级法院、行政司法机关的协同,完善制度设计,拓展合作网络,提升平台服务能级,加强专业培育和宣传推广。

领导署名:  

人:黄鸿江

联系电话:18810303644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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