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202-05-01-2020-006 发布机构
文 号 厦指防控组〔2020〕28 号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0-03-17 发布时间 2020-03-17
标 题 关于协助滞留在鄂人员回厦返工返岗的通知
关于协助滞留在鄂人员回厦返工返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7 10:00
字号: 分享:

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复工复产小组,各区指挥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要求和我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管理要求,结合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为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推动企业全面顺利复工复产,现就滞留湖北未实施交通管控地市人员回厦返工(返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对本单位员工,尤其是重要岗位和技术骨干等滞留在鄂人员要主动对接,协助办理有关事项,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等办法安全有序促成返工(返岗),有条件的单位和企业可采取包车、专车等方式接回。返工(返岗)人员抵厦后按规定集中隔离14天。各接收单位要做好返工(返岗)人员的信息登记和管理,加强与所在区和相关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信息沟通,共同落实我市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疫情防控组 2020年3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附件:

  • 附件:关于协助XX同志返厦复工的函(仅供参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