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本级)预算说明
时间:2023-02-17 17:58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以及自贸试验区有关政策措施,统筹本片区产业布局和重大项目建设。牵头落实区域发展规划和相关改革试点任务。

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依法公开管理权限和流程,建立权责清单制度和行政审批目录制度,落实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负责区域内投资、贸易、金融服务、资源规划、建设、市政园林、生态环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统计等方面的有关行政管理工作。

协调税务、海关、边检、海事、金融等部门和其他驻区单位在区域内的行政管理工作。

负责区域内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建立厦门片区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和平台,发布相关公共信息。

负责并协调区域内综合监管和执法工作。

负责区域内企业综合服务工作,为区内企业和相关机构提供指导、咨询和服务。

负责区域内除海关知识产权出入境保护外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相关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

承担省委、省政府、省自贸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包括13个机关行政处室,人员编制数80人,在职人数71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扩大开放,全面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聚焦改革开放创新、抓好服务市场主体、赋能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着力打造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争当全国自贸试验区高质量提升发展的“排头兵”。

  (一)加力推进改革创新。提前谋划2023年创新试验任务,学习借鉴粤港澳大湾区、上海、海南等先进地区经验,加强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的前瞻性研究,力争推出一批对标DEPA、CPTPP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厦门可先行先试探索的创新举措、试点政策或项目;加强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联动创新,突出引智借力,与境内外高端智库、兄弟自贸区等建立区域协同联动发展的合作网络,实行区域合作任务项目清单化管理;积极争取厦门自贸片区扩区,推动设立空港综合保税区。

  (二)加力推进开放合作。深化与金砖创新基地协同创新发展,推进与金砖国家维修检测服务、技术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供应链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国际产能合作;建设国际化开放合作平台,谋划打造投资东南亚项目总部运营服务中心;以招商局海上世界为核心,打造厦门自贸国际商务区;推动“丝路海运”、“丝路电商”等品牌出海行动,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以及金砖国家口岸对接合作,扩大双向贸易投资。

(三)加力推进营商环境提升。深化“一业一证”改革和做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推动口岸降本增效持续发力,力促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保持全国标杆行列。大力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自贸先行区,加快国际法务运营平台建设,打造一流法务集聚区和涉外商事海事争端解决优选地。推动快维中心与中国(厦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统筹整合,理顺厦门快维中心运营体制机制;加快打造知识产权服务集聚区,重点建设厦门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文化版权进出口基地,集中资源打造线下知识产权交易场所,出台扶持政策引导知识产权成果进场转化。

(四)加力推进两岸融合发展。先行先试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着力打造两岸共同市场、共同产业、共同家园。以落实落细同等待遇为抓手,率先试点建立对台职业资格、企业资质、行业标准采信采认体系。建设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实习实训基地,在青创基地内探索扩大台湾人才职业资格采认范围;用好集装箱货物过境运输业务和“一单制”试点政策,打造两岸多式联运新通道;加大对台金融服务开放力度,推进两岸产业与资本融合发展

(五)加力推进高质量发展。优化“创新+数字+平台+产业”联动发展模式,提升“芯火”双创基地等建设能级,打造航空维修、集成电路等一批国内领先的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建设海丝艺术品中心和“海峡两岸艺术交流平台”;争取试点离岸贸易税收政策,做强自贸特色基金小镇;大力建设数字自贸区,做强跨境电商、供应链等平台经济,构筑大宗商品产业链供应链数字生态圈,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持续创新赋能自贸区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收入预算为5148.72万元,2022年预算数减少638.16万元,下降11.0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14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48.7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中(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支出预算为5148.7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638.16万元,下降11.0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379.7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788.48万元,公用支出591.24万元;

  2.项目支出1769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48.7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638.16万元,下降11.03%,,主要是由于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减少及项目支出中后勤保障经费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4560.95元。主要用于管委会各部门的正常运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03.1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8.6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74.0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0.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1.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与2022年预算数相比没有变动。主要是由于2023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3.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70.0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70.00万元。主要用于开拓国际市场、招商推介、经贸交流、学习交流等。与上年预算持平,拟在实际执行时,严格控制。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3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自贸区调研考察、学习交流、招商洽谈的人员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持平。拟在实际执行时,严格控制。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3.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44.70万元,下降93.6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预算含有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4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1.24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270.11万元,增长84.11%。主要原因是按2023预算编制规定劳务派遣人员费用列入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本单位没有安排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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