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自贸片区2020年度人才激励政策第二批拟兑现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1-02-02 11:17

根据《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厦自贸委[2020]5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自贸委拟于近期兑现2020年度第二批补贴申请。此次兑现涉及《若干措施》中的第八项措施。经审核,共有1人符合C类高层次人才临时租房补贴标准(每个月3000元),共六个月,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2月2日-2月8日(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2月8日前向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反映(联系电话:5626720、2621530)。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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