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市2020年拟认定总部企业的公示
时间:2021-08-24 15:39

根据《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总部企业、成长型企业认定及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厦发改服务【2021】282号规定,经审核,拟认定象晖能源(厦门)有限公司为2020年度厦门市总部企业,现予以公示。

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拟认定总部企业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于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反映。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尽可能具体详细并附相关证据资料。

 

2021年8月24

 

 

联系地址:厦门市象屿路89号国际航运中心A区508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  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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