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厦门自贸片区集成电路双创平台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4-03-01 14:59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修订进一步促进集成电路双创平台发展若干办法的通知》(厦自贸委规〔2023〕2号)、《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集成电路双创平台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厦自贸委办〔2023〕34号,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就2023年厦门自贸区集成电路双创平台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支持新企业入驻

1.首次入驻租金补助

2.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助

(二)支持存量企业发展

3.存量企业场地租金补助

4.增资到资奖励

(三)支持人才引进

5.台湾优秀毕业生就业补助

6.台湾及外籍人才生活补助

7.实习补助

8.人才经济发展贡献奖励

注:首次入驻租金补助和存量企业场地租金补助通过线上申报,其他项目通过线下递交纸质材料申报。

二、项目实施时间

首次入驻租金补助和存量企业场地租金补助项目的实施时间为2023年7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上述的其他项目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业务受理

(一)申报期限

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4月1日。

(二)受理窗口

1.线上申报:http://112.48.134.38:9080/ecPolicyApplyClient/#/freeDeclare?tabsKey=policy

2.线下受理:万翔国际商务中心2#北楼403

四、申报要求

(一)经厦门自贸委高崎园区管理局确认的集成电路双创平台内IC企业。专门从事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芯片销售以及产业链的材料、设备、应用等生产、研发、公共服务。

(二)企业应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因申报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等造成无法享受政策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五、申报程序

(一)线上申报:企业登录“厦门自贸区”官网(网址:http://ftz.xm.gov.cn),进入“办事服务”,选择“惠企政兑现策”版块,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惠企政策线上兑现平台,选择所要申报的补助类别,核实企业信息并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上传申报材料。

(二)线下申报:下载相应资金补助申请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并向申报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三)线上申报系统填报过程中如有系统方面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2-5707808。

(四)其他方面以及线下申报的问题,可联系高崎园区管理局业务受理窗口电话:0592-2620013。

六、材料要求

(一)各项目要求的申报材料请根据《厦门自贸区集成电路双创平台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见附件1)要求提供;

(二)线上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申报系统(表格需另外上传Excel版数据),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电子材料须提供原件,无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集成电路双创平台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集成电路双创平台专项资金申报表

 

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高崎园区管理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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