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查依据
为创新政府监管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发展环境,根据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5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双随机抽查执法实施细则》《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厦门自贸片区工作实际,在自贸片区范围内建立知识产权和文化市场领域“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本计划。
二、抽查比例
根据《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的要求,结合信用分类监管要求,对信用等级不同的片区企业施行不同抽查比例,并跟据该领域监管对象数量选取。
三、抽查频次
每月开展一次“双随机”抽查检查任务,抽取检查对象清单并实施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对外公布。
四、抽查对象
(一)抽查对象
厦门自贸片区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影剧院、影视制作单位、出版印刷企业、文物保护单位、酒类企业等文化及商标专利类经营主体及单位,由执法人员开展每月一次“双随机”抽查监管执法检查。
(二)执法人员
在我委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两名执法人员,相关执法部门可协助、指导或联合执法检查。
五、抽查结果的运用
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在信用厦门平台或厦门市双随机综合执法平台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结果正常的市场主体,抽查结束之后向社会公示。对抽查有问题的市场主体,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形成有效警示,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执法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本工作由厦门自贸委牵头实施,自贸区综合执法大队协助,加强与市相关执法部门沟通协调,通过组织联合执法、“综合查一次”等形式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
2、严格抽查纪律。严格规范涉企检查,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执法单位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执法检查时,必须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同行,且不得妨碍市场主体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3、对外宣传和对内培训。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公示通报,依法进行处罚,并纳入本系统市场主体执法程序档案,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加强执法人员能力培训,转变执法理念,完善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附件1.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双随机”“双随机”执法检查事项清单
附件2.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执法人员库
附件3.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双随机”抽查企业名录库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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