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重新修订进一步促进集成电路双创平台发展的若干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3-11-20 10:11

《关于重新修订进一步促进集成电路双创平台发展的若干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位于高崎园区的国家“芯火”双创基地,作为我市三大集成电路聚集区之一,目前聚集了集成电路企业212家,2022年实现产值20.8亿元,同比增长22.4%,约占全市产值的7%。集成电路产业呈现较好的发展态势,但产业规模较小,与其他区域存在较大差距。此外,园区集成电路企业普遍反映自贸区现有政策扶持力度不足,尤其是在集成电路人才紧缺的环境下,企业人才招引非常困难,进一步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目前,国内各地区在吸引集成电路企业落地方面的竞争日益激烈,包括上海、深圳等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较快的城市,不断加大集成电路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优化政策条款,吸引集成电路企业落户。如深圳南山区在贷款贴息的比例达到了70%,上海在核心团队、境外高端紧缺人才扶持、企业人才引进、住房保障、高校人才培养等人才支持政策加大力度,合肥在办公用房、租赁厂房补助面积分别达到1000 m2、2000 m2。比较而言,目前自贸区、湖里区(简称“两区”,下同)集成电路产业在贷款贴息、人才引进、办公场地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存在较大差距。

为进一步缩小与其他城市的政策差距,根据自贸委主要领导指示,我局对2022年6月与湖里区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集成电路双创平台发展的若干办法》(厦自贸委规〔2022〕7号)进行重新修订,补充了贷款贴息、人才引进补助等内容。

二、制定依据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2〕1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相关紧缺专业目录》等。

三、主要修改完善内容

1.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助。首次入驻平台、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以上且实际到资不低于20%的IC企业,自企业入驻之日起三年内,对其在我市银行获得生产经营贷款产生的利息,以及通过我市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或保险公司保险)所产生的担保费(或保险费),给予50%的一次性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50万元。

2.台湾优秀毕业生就业补助。对毕业二年内的台湾优秀毕业生,与平台内企业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按照本科生10万元、硕士生20万元、博士生(含博士后研究员)30万元给予就业补助,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分别按照补助金额的50%、30%、20%发放。

3.台湾及外籍人才生活补助。对入选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专才)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按照专才2000元/月、专家3500元/月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每人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对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且工作6个月以上的境外人才,按照B类2000元/月、A类3500元/月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每人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4.实习补助。对专业符合《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相关紧缺专业目录》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实习生,到平台内企业实习、且签订实习协议的,按照企业发放实习补助的100%给予一次性实习补助,其中本科生最高1000元/月、硕士生最高2000元/月、博士生最高3000元/月,每名实习生补助期限不超过6个月,每家企业每年补助名额不超过正式员工数的50%且不超过15名。

5.人才经济发展贡献奖励。对平台内IC企业高管、核心骨干人员,且年度个人经济发展贡献3万元及以上的,按照年度个人经济发展贡献两区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

四、注意事项

1.本办法涉及的扶持政策,与自贸片区、湖里区出台的其他扶持政策同类的,企业可择优享受,但不重复享受;本办法的奖励资金需扣除市级同类政策奖励资金的区级承担部分。

2.本办法由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湖里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2022年6月15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15日参照本办法执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木飞

联系方式:0592-262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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