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厦自贸委规〔2024〕6号,附件1),我委组织开展该措施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对象及申报材料详见《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措施》申报要求(附件2)。
二、受理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5年7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申报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在申报时间内按申报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使用抽杆夹或凤尾夹装好,不用胶装),递交至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89号国际航运中心A栋501(收件人:政策法规局0592-5632286),邮寄以邮戳寄出日期为准。
四、政策咨询、收件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592-5077969、0592-5632286
五、审核兑现
本措施第1、2、5、7条由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共同负责审核;其余条款由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单独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结果将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拨付奖补资金。
六、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需保证真实合法,提交的复印件、申请表、文字证明等材料需加盖公章。对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材料审核不合格的申报主体,不予奖补。
2.本措施若与厦门市、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其他扶持政策有重复交叉的,申请主体可按“就高不重复”原则选择适用。
七、政策监督联系方式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0592-5632286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0592-5077969
附件: 1.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措施(厦自贸委规〔2024〕6号)
2.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措施申报要求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
政策法规局(知识产权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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