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措施》兑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7-07 16:52

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厦自贸委规〔2024〕6号附件1),我委组织开展该措施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对象申报材料详见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措施》申报要求(附件2)。

、受理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5年7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申报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在申报时间内按申报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使用抽杆夹或凤尾夹装好,不用胶装),递交至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89号国际航运中心A栋501(收件人:政策法规局0592-5632286),邮寄以邮戳寄出日期为准。

      政策咨询、收件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592-5077969、0592-5632286

五、审核兑现

本措施第1、2、5、7条由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共同负责审核;其余条款由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单独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结果将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拨付奖补资金。

   六、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需保证真实合法,提交的复印件、申请表、文字证明等材料需加盖公章。对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材料审核不合格的申报主体,不予奖补。

2.本措施若与厦门市、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其他扶持政策有重复交叉的,申请主体可按“就高不重复”原则选择适用。

七、政策监督联系方式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0592-5632286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0592-5077969

 

   附件:   1.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措施(厦自贸委规〔2024〕6号

   2.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措施申报要求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

政策法规局(知识产权局)

                        202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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