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关于进一步促进台湾青年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厦自贸委规〔2023〕3号)现就2023年度厦门自贸片区台湾青年创业就业政策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台资实际到资奖励
(二)给予创业场所补贴
(三)给予居住用房租金补贴
(四)支持台企拓展大陆市场
(五)给予个税差额补贴
(六)鼓励参加创业大赛活动
(七)打造台青创业基地品牌
二、业务受理
(一)申报期限
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31日;
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二)申报程序
由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所属园区管理局负责收集申报材料,收集后交给第三方机构审查。园区管理局根据第三方审核结果出具初审意见,提交给经济发展局复核,通过后予以资金兑现。
(三)联系方式
经济发展局(数字化促进局),林女士 2621659;
象屿园区管理局,王女士 6035822;
海沧园区管理局,吴女士 6513205;
高崎园区管理局,郭先生 2620255;
大嶝园区管理局,刘先生 7094075;
三、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关于进一步促进台湾青年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
2.厦门自贸片区关于进一步促进台湾青年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3.申报指南表格。
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数字化促进局)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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